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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刷脸"执法首日抓拍违法169宗 5月1日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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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特殊行业人群的违法行为被抓拍后,后台数据将迅速比对,快速锁定违法人和其联系方式,并将违法信息通知到当事人。

深圳晚报讯 (记者 马超) 深圳交警从昨天开始,针对特殊行业人群及失驾人群进行“刷脸”执法。其中,特殊行业人群设有一周过渡期,人脸识别违法后暂不处罚,5月1日起开始自动处罚。

4月23日开始,全市40套人脸识别设备启用,主要针对特殊行业(外卖、快递等行业)人群闯红灯、骑非机动车闯红灯、骑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失驾人员无证驾驶上路等四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失驾人群仍驾车上路的,交警部门立即执行无证驾驶调查程序,对违法人员进行拘留。截至下午5时,全市被电子警察“刷脸”抓拍的特殊行业人群交通违法共169宗。

4月23日11时许,在罗湖区人民南路与嘉宾路路口,一名外卖小哥因闯红灯被交警拦下,提及近期热议的刷脸执法,这名外卖小哥表示确实有一定震慑作用,但因为怕超时还是铤而走险。他说,之所以要闯红灯是担心因为超时而被顾客投诉。

记者注意到,该路口共有4条斑马线,其中有两条斑马线的两端装有人脸识别的电子警察,路口有显示屏,对违法闯红灯的人员进行曝光。设置刷脸设备的斑马线,无论是行人还是特殊行业人群,违法都比较少,没有设置刷脸设备的斑马线违法行为比较多。

据介绍,特殊行业人群的违法行为被抓拍后,后台数据将迅速比对,快速锁定违法人和其联系方式,并将违法信息通知到当事人。收到违法信息后,当事人若对自身交通违法无异议,可直接通过星级用户服务网上处理违法,无需到交警大队进行处理。如果有异议,可以前往深圳交警机动训练大队窗口查看图片、申诉。

针对隐私问题,市交警局监控科民警何科华表示,刷脸执法类似于对机动车识别车牌,有专门的管理系统,并不是将违法信息向社会公布,也不提供查询,只有在当事人有异议的情况下才能查看相关违法信息。同时,只有负责人工校验的民警等管理人员才有权限进入系统,且在系统的操作会生成路程日志,产生“电子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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