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结束“垃圾”忘了清 这个公司被罚2000元

深圳交警
关注蜀黍多次说过
路面施工不是“围起来就干”
要获得许可,设置安全标识

那么,施工完毕后怎么办?

若不及时清理施工废弃料
不仅影响通行还为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2018年6月13日,深圳交警巡查至富利南路与振兴路交叉路口时,只见人行道上散放着些许施工用料,附近有刚修好管道的迹象, 路面已经接近复原,前方几个工人在做着收尾工作。

是谁留下的“障碍物”?

经过询问工人得知,现场留下的“障碍物”是施工单位留下的,一直也没运走。同时,民警还注意到现场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及围挡,施工作业车辆随意的停放在斑马线上,且无任何警示。蜀黍当即联系施工现场负责人,并将相关负责人带回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据负责人介绍,施工上周已经结束,自己当时安排了车辆运输剩余物料,一直以为运输车早已将物料拉走,便没有继续跟进,都是自己疏忽大意,才出现这样的问题。
疏忽大意,监管不到位
蜀黍必将严惩!

深圳交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开具了《责令整改违反道路管理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清理施工现场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26条第3款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并在距离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完毕,应当及时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恢复交通通行。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12条第2款规定,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26条第3款规定,施工完毕,未及时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现场负责人处两千元罚款。

在此,深圳交警提醒广大占道施工单位及其作业人员,施工作业完毕后,要及时清理施工废弃料,不能掉以轻心;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围挡、做足安全警示,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