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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向省文物局移交文物383件 属清代至民国时期文物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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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次移交的罚没文物包括:砖瓦 1 件、造像 10 件、铜器 3 件、铁器 3 件、银器 2 件、钱币 307 件、印章 2 件、古籍文献 55 件。经鉴定,此批文物为清代至民国时期文物,其中包括三级文物 3 件,其余为一般文物。

近日,深圳海关向广东省文物局移交罚没文物铜鎏金文殊菩萨坐像等 383 件。本次移交的罚没文物包括:砖瓦 1 件、造像 10 件、铜器 3 件、铁器 3 件、银器 2 件、钱币 307 件、印章 2 件、古籍文献 55 件。经鉴定,此批文物为清代至民国时期文物,其中包括三级文物 3 件,其余为一般文物。

上述物品为深圳海关在皇岗、深圳湾、机场等口岸从出境旅客携带物中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公安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印发的《依法没收、追缴文物的移交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圳海关向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在深圳各口岸查获的文物。此次移交的文物将由广东省文物局指定的深圳市南山博物馆正式收藏保管。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钟宇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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