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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共享单车市场格局或重塑,全市统一运营区域有望打通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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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这项政府规章预计在年内发布实施,未来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运营企业与投放数额,全市运营区有望打通。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肖晗

深圳共享单车市场或将重塑。日前,深圳市交通运输举行了制定《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会上透露,《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这项政府规章预计在年内发布实施,未来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运营企业与投放数额,全市运营区有望打通,以促进企业公平良性竞争。

听证会12条建议被现场采纳

目前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共三家,累计运营自行车约42万辆。三家企业车辆配额差异较大,分别是26.2万辆、10万辆、5.9万辆。三家公司自行车的运营区域也存在差异,其中只有美团是全市运营,哈罗是仅限福田、宝安、罗湖、龙华、光明运营,青桔是仅限福田、南山、龙岗、坪山运营。

考核细则建立了对在深运营企业的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并提出将综合考虑“考核分值+考核排名”,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考核结果对企业投放数额实施动态调节。考核不合格或者考核合格但排名为最后一名的,将相应扣减单车投放数额,扣减比例从5%-20%不等。

记者了解到,经归纳,当日听证会9名听证参加人现场共提出了23条主要问题,其中有效意见建议19条,其中12条将予以采纳。

公开招标确定运营企业和投放数额

多名听证参加人指出,目前深圳单车运营企业实际运营配额和区域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各企业的车辆周转率、车辆活跃度等考核指标存在先天性差异,建议尽快打通全市运营区。对此,市交通运输局表示,由于历史客观原因,全市尚未实现全域自由经营,其他可以在坪山、龙岗等区域经营的企业,由于骑行需求、经营成本等原因,在该区域投放的车辆也较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要求,现正组织《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这项政府规章制定工作,预计年内可发布实施。未来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运营企业与投放数额,重塑市场格局,尽可能满足市民骑行需求。

现场也有市民听证代表提出,“目前部分企业单车使用价格较贵,是否可以规范行业价格”以及“建议在薄弱区多投放一些车辆“。对此,市交通运输局则表示,考核指标主要考虑行业的长期监督管理,进行综合权衡。具体投放区域则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自身经营情况等因素自主选择,政府仅对总量进行限制。企业考核调减的数额,将统一纳入分配数额,达到一定规模后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分配。同时,企业也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车辆调度,避免车辆成为“僵尸车”,进而提升有限“公共空间”的利用效率。

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记者从听证会上获悉,目前,深圳已建立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智能监管平台,并要求各企业按规定接入相关数据,实现了车辆备案、投放管理、停放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等全过程智能化监管;未来将结合行业发展变化和精细化管理要求,持续优化升级监管平台。

因共享单车服务具有数量多、覆盖面广、车辆分散特点,在考核实施过程中,针对“车辆完好率、车辆整洁度、市民满意度、车辆入栏率”等指标的评定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抽样调查工作。因此,为确保全市共享单车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平性,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财政资金使用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考核方案研究工作,并承担相关考核指标的调查工作。同时,鼓励行业协会参与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治理,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治理的局面。

而针对现场听证代表提出的“对考核评分高的企业推荐合理的电单车运营试点”建议,市交通运输局则明确回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我市非机动车道建设情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等实际,深圳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全市非机动车道设置率24%

针对听证代表名普遍关心的骑行配套设施规划方面,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在会上透露,深圳每年推进超300公里非机动车道建设,截至2021年底,全市非机动车道总里程达2750公里(双向),车道设置率达24%。该局将继续会同各区推进非机动车道建设。

同时,该局已会同各区依据《深圳市自行车停放区(路侧带)设置指引》建设停放区超2万个。下一步,将重点针对公共交通站点、商业办公点、居住点、公园景点等热点区域制定自行车停车设施的建设规划方案,最大限度挖潜设施供给,缓解热点区域停车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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