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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充电宝收费统一标准来了!5分钟内免费,计价单位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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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市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将充电免费时长统一为5分钟,消费者租借充电宝5分钟内归还不计费用,计价时间单位不超过半小时。

日前有消费者爆料称自己一年花在共享充电宝的费用高达1200元。其价格从之前的0.5元或1元/小时,上涨到了三四元/小时,甚至个别品牌已经达到了6元/小时。本应缓解消费者“电量焦虑”的充电宝成了消费者的“钱包刺客”。3月11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委会”)发布《深圳市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要求商家承诺,充电宝租借免费时长不少于5分钟;租借的计价时间单位不超过半小时;因所在地难以及时归还充电宝时,企业核实后可暂停计费等内容。目前街电、搜电、来电、倍电、怪兽、美团、瞎充7家共享充电宝企业已签署自律公约,承诺并已基本按照自律公约内容履行。

2023年,市消委会收到共享充电宝消费投诉2816宗,同比增长近半成。其中恶意扣费、易借难还、押金不退、还错被卡、充电异常为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了解深圳市场共享充电宝租借情况,市消委会于今年1月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共享充电宝消费实地体验,记录数据,随机调查全市10个商场55个共享充电宝投放点。

调查结果显示,各品牌甚至是同一品牌共享充电宝存在差异化经营,主要表现在直营联营并行,定价权不集中。共享充电宝通常采用“自主运营+代理运营”双模式管理,渠道商具有自主定价权;免费时长、计价单位、单价不尽统一。免费时长从0-15分钟不等,计价时间单位为30分钟或60分钟,同一商场单价从1.5元/30分钟到6元/60分钟不等。

本着“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共同提升”的原则,市消委会围绕免费充电时长、计价时间单位、产品质量把控、投诉处理时效等制定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本次自律公约最大亮点是对深圳共享充电宝行业计价时间进行了统一与细化,将充电免费时长统一为5分钟,消费者租借充电宝5分钟内归还不计费用,有效避免租借后发现充电有问题而不能及时归还。在计价时间单位方面,《公约》规定充电宝租借的计价时间单位不超过半小时,保障短时间消费者充电需求。目前深圳近20万个共享充电宝点位已履行公约。

市消委会负责人表示,深圳推出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旨在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鼓励共享充电宝行业经营者作出更高承诺,激发消费活力,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接下来,该会将持续对自律公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拟联合监管部门、技术机构及龙头企业研究、制定团体标准,填补共享充电宝行业相关标准的空白。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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