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公积金租房提取比例调整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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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提取比例调整为80%
深圳公积金“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比例至100%”政策将于2025年10月31日到期,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本市无房职工申请提取该期间的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
适用人群: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深圳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
执行期限:2年(2025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提取额度:每月可提取额=申请当月应缴存额×80%。
之前没提取的月份如何计算?
职工在2025年11月1日及以后申请租房提取,若存在2025年11月1日前未提取的月份,将按照政策分段计算,再合并总额度:
1、提取2025年11月1日(不含)之前时段: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执行65%的提取比例。
2、提取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含)时段: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执行80%的提取比例。
温馨提示
多子女家庭、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职工“按实际月租金提取”的政策也将暂停。
公积金中心后续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公积金业务开展实际,适时研究优化相关提取政策。
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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